沪深证交所:公司债启动分类管理够格才能卖给个人
2009年11月04日 04:3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李彬

随着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发行、上市和交易新规则,酝酿已久的公司债分类管理正式启动。

标准涉及评级负债利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有关通知,上证所将根据公司债具体债券资信等级和其他指标的差异,对其发行上市交易的投资者范围和交易平台实行差异化管理。

上证所相关人士介绍,同时符合标准的债券,其发行和交易对象不受限制,上市后可在上证所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下称“固定收益平台”)同时挂牌交易;不能同时达到标准的公司债不能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上市后在固定收益平台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新规定与上证所类似。如果债券仅符合基本上市条件,深交所仅允许其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如果债券拟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交易,相关债券发行人还需满足新增设的资信评级、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条件。

上证所对已上市但不满足分类标准的公司债将采用“新老划断”,已上市债券仍在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同时挂牌交易。

分类管理适用企业债。

保护个人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一位人士指出,债券交易分类管理,是为防范债券还本付息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公司债是国际成熟市场通常做法。自2007年9月公司债发行试点以来,一些无担保纯企业信用债登陆市场。在银行利率较低、投资渠道相对有限、部分投资者不够理性、缺乏必要债券专业投资知识的情况下,少数个人投资者投资债券时往往单纯追求高收益率,而忽略企业信用风险。这为公司债市场的稳定和风险控制带来压力和挑战。

上证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使公司债市场自发展之初即进入稳健、持续、健康的发展轨道,有效控制信用债风险,有必要对公司债市场设置一定门槛,根据债券信用等级不同实行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发行和交易机制,以防止信用债风险向一般个人投资者扩散、蔓延。

“达不到分类标准的公司债,由于发行对象范围受限,债券发行将受到一定影响。”中信证券一位债券分析师对CBN表示,这类债券的交易范围将受限,在上证所挂牌的只能在固定收益平台由机构投资者博弈。

上证所固定收益平台共有154个交易商,包括券商、基金公司、保险机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和邮储银行,基本涵盖公司债发行范围。

上证所表示,拟进一步扩大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数量,以改善市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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