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上市公司高管顶风作案 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2009年11月03日 13:07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三季报刚刚公布完。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但仍有不少上市公司高管“顶风作案”,在三季报披露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沪深两市有11家上市公司高管在三季报披露前的30日内违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其中,违规减持的有6家,分别是沈阳机床、大龙地产、卧龙电气、山河智能、华星化工、德美化工、金发科技;违规增持的有4家,分别是广弘控股、浙江阳光、信立泰、海博股份。

在6家违规减持的公司中,卧龙电气董事陈永苗套现金额最多。10月13日,陈永苗通过二级市场一口气卖出自家公司股份15万股,套现285万元。而这距离卧龙电气预约的三季报披露日10月23日仅有10天。而此前陈永苗还违规减持了一笔,其于9月25日卖出2600股,套现5.11万元。

此外,山河智能、德美化工高管违规减持套现金额也在50万以上。山河智能董事龚进在10月15日也大胆卖出公司股份12万股,套现195.36万元,公司预约的三季报披露日期则是10月26日。德美化工证券事务代表潘大可在9月28日减持了公司股份3.84万股,套现58.4万元,这距离24日发布三季报还不足30日。

与高管违规减持相比,上市公司高管违规增持的数量显得有些“落后”。其中,浙江阳光董事徐国荣最为“慷慨”,其于10月9日大举买入1.5万股,花费金额为18.495万元,这距离10月27日发布三季报不足30日。同日,信立泰高管张中行也违规买入1000股,共花费7.27万元。此外,广弘控股董事张硕城、海博股份监事周丽霞分别违规买入3000股、5000股。

对于近期出现的11家公司高管在三季报披露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已见怪不怪了。一年有4期需披露业绩报告,这里就有4个月不能买卖公司股票。再加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留给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时间也就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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