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06日 21:31 来源: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71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冯兆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88,137,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71%。公司董事长黄平、董事陈胜光、独立董事谢军、徐勇出差请假,其余5名董事、5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申请公开转让公

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范围内三宗地块(按商住用途)的议案》;

同意188,134,85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9%;

反对0股;弃权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0.001 %。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向阳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塑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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