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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601600)公司简介
| 中文名称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LUMINUM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
| 注册资本 | 1352449万 | 注册地址 |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
| 省份 | 北京市 | 城市 | 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熊维平 | 总经理 | 罗建川 |
| 董事会秘书 | 刘强 | 信息披露人 | 刘强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
| 电话 | 010-82298103;82298150 | 传真 | 010-82298158 |
| 电子信箱 | IR_FAQ@chalco.com.cn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alco.com.cn |
| 雇员总数 | 107887 | 联系人 | 刘强;张青 |
| 信息披露报纸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信息披露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 成立日期 | 2001-09-10 | 工商登记号 | 100000000035734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 -> 金属、非金属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
| 主营业务 | 铝土矿、石灰石矿的勘探、开采;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水电汽、工业用氧气和氮气的生产和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装卸、搬运服务;硫酸(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备件、 | ||
| 兼营业务 | |||
| 发行证券一览 | 发行股票:601600(中国铝业)、ACH(中国铝业);发行债券:0581008(05中铝CP01)、0681069(06中铝CP01)、0681235(06中铝CP02)、0781115(07中铝CP01)、078020(07中国铝业债)、0881033(08中铝CP01)、0882016(08中铝MTN1)、0881138(08中铝CP02)、0882026(08中铝MTN2); | ||
|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批文“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1]818号),由中国铝业公司(“中铝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称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和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贵州开发”)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千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正式成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000001003573(2-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2,588,236千股(每股面值1元)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以美国存托股份的方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新增发行2,352,942千新股,本公司非H 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235,294千股。 本公司于2002年1月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161,654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 股,其中:新增发行146,958千新股,同时本公司非H 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14,696千股。 本公司于2004年1月行使配售权发行549,976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 股。 本公司于2006年5月行使配售权发行600,000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 股;同时中铝公司将其所持44,100千股国家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公司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在本次配售同时出售上述44,100千股,并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公司于2007年4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和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了1,236,732千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100%的股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退市。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向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的股东定向增发637,880千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包头铝业100%的股权。同时,包头铝业退市。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3,524,488千股。 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中铝公司于2001年9月29日依据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和国家开发银行拟定的债转股方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计2,767,519千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置换给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国家开发银行,使上述公司成为了本公司的内资股股东。 2005年,中国信达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也成为了本公司的内资股股东。 2007年4月,中国东方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中铝公司。 | ||